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1年“七一”评优表彰的通知》《关于在“七一”前后深入开展“七个一”活动的安排》有关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组织推荐,学院分党委研究决定,拟授予以下单位和个人荣誉称号进行表彰,公示如下:
一、优秀党务工作者
魏丽霞(教师)、李瑞(教师)、申亚楠(学生)
二、优秀共产党员
周克清(教师)、吕敏(教师)、张腾飞(教师)、李江山(学生)
三、先进基层党组织
教师第二党支部
公示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8日.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与魏老师联系,电话:87092334,邮箱:weihy@swufe.edu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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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