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名师·论著选介:西财财政学科 第[12]期
朱明熙教授长期深耕于财税理论与政策研究,对中外财税制度、区域财税改革以及基层财税治理有深厚的积淀和敏锐的观察,其学术成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参考。他是中国财税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学者,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财税学科带头人之一。
朱明熙教授的论文《优化税制必先优化政府》(《经济学家》2004年第2期),深入剖析了政府行为与税制优化的内在联系。论文《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在我国基本上起不到调节作用?》(《涉外税务》2001年第10期)和《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何以失效》(《经济学家》2002年第1期),系统剖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弱化的深层逻辑。
跳出“唯税制论”,优化税制必先优化政府。朱明熙教授认为,孤立地看待税制改革,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,若政府职能不清、行为失范,即便税制再精巧也难以实现公平高效。政府职能的清晰定位和行为的合规有序是税制良好运行的基石,优化税制必先优化政府。
政府行为决定税制走向,要优化政府行为。朱明熙教授强调,税收是政府机器运转的“能源”,是政府存在的经济基础,政府的性质、职能、制度和行为方式,从根本上决定和制约着税收的性质、职能、制度及行为方式。若政府行为规范、法制、透明、公正,则税制必然呈现同等特质,反之则相反。要从制度层面保障政府行为的规范和公正,加快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,通过明确政府财政收支的范围和规则,强化人大与公众监督,促进政府行为的优化,为税制优化创造良好的环境。
个人所得税有效调节有赖于良好的社会基础条件。朱明熙教授认为,当收入非规范化与现金支付泛滥、代扣代缴制度执行不力、社会信誉机制缺位的时候,个人所得税难以有效发挥调节作用。大力整治个人收入分配支付机制和代扣代缴机制,建立起相应的社会信誉约束机制,为个人所得税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,个人所得税才能真正发挥其调节作用。
增强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与效率性。朱明熙教授指出,个人所得税分类征收制会加剧横向不公平,相同收入因来源不同导致税负差异,应采用综合征收制来避免分类征收制产生的不公平问题;费用扣除额简单化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,税前费用扣除应当尽量考虑家庭赡养、教育等实际情况;最高边际税率过高、税率档次多,不利于人才吸引与劳动激励,可通过简并、降低税率增强个人所得税公平性与效率性。
结语,尽管系列论著发表至今已二十余载,论著所蕴含的学术观点与闪耀的学术思想,对当下的财税研究和改革实践仍具有重要价值。
作者简介

朱明熙,1954年出生于重庆,1979年考入四川财经学院(今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),1986年硕士毕业留校任教,1999年被聘为教授,2001年被聘为博导。曾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、中国财政学会理事、四川省国际税收学会副会长、四川省国税局科研所特约研究员。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、四川省社科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近10项,其他课题多项。在《经济学家》《财政研究》《税务研究》《财贸经济》《涉外税务》《财经科学》等杂志上发表论文、译文90余篇,独立及合作出版专著多部,曾获许毅财经科学奖励基金二等奖,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科研成果二等奖,中国税务学会科研成果三等奖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、三等奖,四川省首届优秀政策研究二等奖,四川省财政学会和四川省税务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,刘诗白基金二、三等奖等三十余项。